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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与服务承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文时间:2015-10-20

机构设置

  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现设院长1名,副院长2名,职能机构5个:综合管理办公室/产学研合作办公室、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、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、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。




服务承诺
 

 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、强化管理、规范日常工作行为,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院向全校教职工郑重承诺:

以人为本, 服务至上;爱岗敬业,效率优先。

 
1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恪守职业道德,廉洁自律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 
2、坚持文明礼貌服务,接待要热情、耐心,态度要和蔼,做到来有迎声,问有答声,去有送声,杜绝"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"现象。
 
3、坚守工作岗位,如有事外出,要标示去向和联系方式,同时委托同事代为接待。
 
4、实行"首问责任制"。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来意,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能够立即解决的,应立即予以答复、办理;需要调查之后作出处理的,要讲明道理,预约办理;属手续不全的,要交待清楚所需要的手续,待手续齐全后办理;属不符合政策规定的,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;重大、疑难问题,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。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,要引导到相应科室处理。
 
5、对提请审批的事项,经正式受理后,从文件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对须经校领导审批的事项,在三个工作日内呈报,并告知提请人。
 
6、设立院长信箱,及时处理和反馈教职工对我院服务、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院领导不定期到各单位征求意见,或组织教职工座谈。对了解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处理,对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请示,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 
7、对违背本承诺的行为,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;造成不良后果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。
 
院长电子信箱:kycleader@hebust.edu.cn;院长电话:81668188